“那好,就这样说定了,”阿托斯说,“由布朗谢和巴赞去送信;说到底,把格里莫留下来我也觉得挺好:他对我的各种习惯都熟悉了,我少不了他;昨儿他已经折腾了一整天,再去赶路送信会要了他的命的。”
布朗谢给叫来了。达德尼昂把这事告诉他以后,大伙儿又都对他嘱咐了一番。达德尼昂跟他说这事时,先是告诉他如何如何光荣,然后提到给他多少钱,最后才点明这事的危险性。
“我把信藏在上衣的领饰里,要是让人逮住,我就把信吞下去。”
“可这样你就没法把信送到了。”达德尼昂说。
“请您今儿晚上再抄一份给我,明儿我就背得滚瓜烂熟了。”
达德尼昂瞧瞧伙伴们,仿佛在对他们说:
“怎么,我没说错吧?”
“现在,”他接着又对布朗谢说,“给你八天时间赶到德·温特勋爵那儿,再给你八天时间赶回来,一共是十六天;要是十六天以后,到八点钟再不见你回来,那笔钱你就甭想再拿了,哪怕晚五分钟也不行。”
“那么,先生,”布朗谢说,“请给我买块表吧。”
“把这个拿着,”阿托斯说着,以一种对身外之物无所容心的大度气概把他的挂表递给布朗谢,“要做个勇敢的小伙子。你记住,要是你口无遮拦,到处乱说,要是你东游西逛,你就会害得你主人脑袋搬家,可你主人却一心以为你忠心耿耿,刚才还向我们为你作担保呢。你还得记住,要是你连累达德尼昂遭了殃,将来你跑到哪儿我都要找到你,拿你开膛剖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