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应这一发展趋势,应推动形成集中化的金融交易网络平台,打破金融机构各自电子平台的束缚,将各个金融机构、各种金融产品转移到相对集中的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,发展成为“金融电商平台”,实现用户一点登录和准入,就可以全面浏览和选择各种金融产品与服务。在这方面,互联网互联互通、跨界融合的特性将发挥极大作用,具有巨大空间。
这首先需要打造连接面广、容易接入和运行、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产品网络交易平台。可以积极借鉴和运用区块链的技术组合方式,推动金融产品网络交易平台的发展。
需要强调的是,每个金融机构都打造自己的金融产品交易平台,只用于自己的金融产品的交易,是不经济不现实的,也不符合互联网互联互通、跨界融合,推动更大范围、更高层次的社会分工合作发展的要求。网络交易平台实际上就是网上的金融交易所,交易所要制定准入标准、交易规则,提供交易服务,监督规则执行,实施违规处罚等,因此,必须是中立的、开放的、公正的,原则上不应该直接拥有自己的金融产品,而应该是完全对外服务。网络交易平台要自觉接受金融监管,确保依法合规,依靠安全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,吸引金融机构和广大的金融投资者或消费者登录平台,成为会员或用户,推动金融交易的活跃和壮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