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不是正式藩属国,葡萄牙不能在中国获得固定、长期的居留。商人们只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。然而偷偷摸摸的、游击战式的贸易,并不能满足葡萄牙的贸易要求。正德十二年(1517年),有葡萄牙船队在澳门半岛上登陆,借口船只搁浅,“借”块地方晾晒货物。明朝地方官员同意了。结果,葡萄牙这一借,就是四百多年。澳门成了葡萄牙在远东的一大贸易据点。起初,葡萄牙的澳门当局每年向中国地方官行贿,年均几百两银子,当作中国地方官府不驱赶葡萄牙人的代价。后来在一次行贿过程中,有其他官员在场,葡萄牙人塞钱如故。受贿官员急中生智,说是葡萄牙人递交“租金”。因此,葡萄牙人在没有任何正式协议,只是每年按照惯例交纳数百租金的情况下,霸占澳门。
没有“合法身份”的葡萄牙人在澳门的存在,贸易活跃,侵蚀着朝贡体系。中国中央政府是知道的,几次想赶走葡萄牙人。康熙五年(1666年)底,清朝重申严格的海禁,派出五六千名官兵组成的舰队封锁了澳门海域。葡萄牙人甚至产生了撤退的念头。谁知,第二年年初,两广总督卢兴祖派遣香山县知县姚启圣多次到澳门借口许以贸易,公然索取贿赂。葡萄牙人欣然缴纳。拿到贿赂的卢兴祖不执行朝廷的迁海令,并且为免迁澳门上疏朝廷。顺便说一句,在澳门历史上,葡萄牙人对“贿赂”一词与“贸易”一样熟悉。他们与内地地方官的交往,贿赂公行,金钱帮他们化解了许多麻烦。